生死合欢
文/宋长征
宋长征:乡村理发师。山东省签约作家。素描乡村物事,勾勒民间冷暖,感触大地心音,聆听天籁私语。著有散文集《乡间游戏》《住进一粒粮食》,获山东省第三届泰山文学奖等多种文学奖项。
生死合欢
生就是一颗种子,在母体内孕育,生长,初具生而为人的雏形,这符合自然主义的表达,与世间万物没什么不同。羊水是一片海,脐带是连通的血脉,子宫仿若一个柔软的蛋壳,瓜熟蒂落,一个人也便有了机会光临这个悲欢离合的世界。
我对生有着与生俱来的敬仰,每一个生命都具有个体的特征与性情。梅开得孤冷高傲,野草自卑自多情,春风不会有半丝狭隘与偏颇。生就生了,母体完成了使命,种子具有了生命个体的属性,尘世的某个角落多了一个摇曳的身影。
生与死之间有长长的一段距离,可以有选择,也可以有妥协,更多的却是宿命。冥冥之中,我们都是上帝的一粒棋子,无论如何布局,最后的指向仍然是死的寂灭或辉煌。
我不怕死,怕痛。身体的创口,内心的隐痛,以及惶惑时所产生犹疑,都会让我莫名感觉到一丝丝真切的痛。或许在一些人眼里,死是撒旦,是魔鬼举起的屠刀,因而恐怖;在另一些人眼里,死无非是草木走向枯萎,无论有无来生,只是完成了一个自然地过程。我倾向于后者,每一个死去的魂灵飘摇在泥土上空,阳光是纯净的,流水是清澈的,月光也因死亡的到来显得扑朔迷离,有着神秘的气息。
冰心墓在现代文学馆的一个拐角,墓地周围的月季或玫瑰正在努力萌芽,不远处的紫丁香白丁香飘散出淡淡的女人香。我是喜欢这种香味儿的,朦胧中有一丝忧郁,坦荡中有一份清凉,应该是母性的气息吧,飘荡,环绕,让每一个亲近者由衷产生对生的依恋。吴文藻,冰心,两个并列的名字,就像两株相近的树,对视,陪伴,眼前是一轮轮流过时间之河的春夏秋冬。
“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冰心说:“在平坦的道路上,携手同行的时候,周围有和暖的春风,头上有明净的秋月。两颗心充分地享受着宁静柔畅的‘琴瑟和鸣’的音乐。在坎坷的路上,扶掖而行的时候,要坚忍地咽下各自的冤抑和痛苦,在荆棘遍地的路上,互慰互勉,相濡以沫。”
是一棵树对另一棵树在说。汉白玉的冰心雕像,让人觉得清凉而冷静。在生死一事上,世间诸事不过如此,肮脏的,繁琐的,蝇营狗苟的,嬗变的,不因玉白而染色。今日清明,墓碑前的花瓶中插了一束玫瑰,火热的,蓬勃的,圣洁的,一如生死之间的人生长路,五十六年患难与共,五十六年,牵手同行。亦蓝,我,诗人曹立光,深深一躬,是为文学,更是为不渝爱情,以沉默的姿势表达景仰之情。
在老河滩,生死同样是大事。
母亲的疼痛沿着屋檐,沿着月光下的小路,沿着斑驳的树影,在老河滩上空飘扬。那是呼喊,呼喊前世的儿女今世到来,一如想起自己的母亲也曾这样呼喊,从此后血脉相依。鞭炮响起,老屋的房梁下埋上仍有母亲体温的胞衣,藉此表达对儿女的祝福与期盼。多年后,我家正对房梁的隙地上,长出一株榆树,十几年长成房梁粗细,三十几年一个成年人才能合围。我呢,只不过还是村庄里的普通一员,与亲人,与乡邻,朝夕相处。
有时我也能感到死亡的云在凝集,没错,那些叵测的乌云,远远在天空游走,仿若达摩克斯之剑,悬挂在每个人的头顶。不过,有什么可惧怕的呢,死亡总会来到,名字叫做死亡的神灵说不定也有母亲一样和蔼的面容——在这里,死亡总比不过是一个中介,代表死神达纳特斯披着黑斗蓬,手持致命之剑,夜晚行走于人群的居地。这位沉默的夜神之子啊,在一片杳然的月光下停住脚步,目光深沉,望向村庄的某处。
又有一个人走了。在老河滩,走向死亡的方式有着浪漫主义的风情,唢呐拼命地吹,芦笙清澈地响,雪花般飘落的纸钱在此时暗合了死亡的洁白与生者的祭奠。无论如何,一个人是需要引领的,从母亲的子宫,到世上所有的路,最后走进死亡之门,完成一个短暂或漫长的仪式。
老河滩的墓地上有一株合欢树,夏日开云霞一样的花朵——只有合欢,世间的树唯有合欢才能开出如此丰富的表情,叶与花交互辉映,花与云彼此凝望,生与死静穆而隆重。父亲母亲都走了,在千里之外,不知今夜能否沿着夜色飘忽而来,在我孤寂的窗外。他们说:“孩子,你还好,你还在,我们就放心了。”
《唐本草》记:合欢也叫合昏,夜合。颂曰:崔豹《古今注》云:欲蠲人之忿,则赠以青裳。青裳,合欢也。植之庭除,使人不忿。故嵇康《养生论》云:合欢蠲忿,萱草忘忧。真的是这样么,合欢能消解忿怒,萱草能让人忘记忧伤。
那么,此时,老河滩上的合欢树,你告诉我,我如何才能以一种最为正确的方式走完此生,如何在今夜面对亲人的面容?
嗜书魔的隐喻
嗜书魔是哈米卡?薛斯的另外一个称呼,伦茨称这是一位七十一岁的公子爷。事情是这样的,华利拉将军来偷袭村庄的时候,我们的祖父哈米卡?薛斯正在阅读,读完了一本旧日历,正陷入圣诞节食谱的花色品种之中,过去许多年,食物好像没有什么改变,村庄也没有什么改变,村子里的人只是从年轻到了衰老,但走起步子来仍然孔武有力。
这是正确的,要不猎人阿道夫?阿伯罗麦特也不会冒然闯进来,一对粉红色的大耳朵因为激动更加重了红,削瘦的脸上一双眼直勾勾射向祖父:可恶的华利拉,恶魔一样的将军,从沼泽地里正赶来侵扰我们的村庄,而你,哈米卡?薛斯,作为村子里一位德高望重之人,却还在这里翻阅什么日历。祖父听见了急促的喘息,从阿道夫?阿伯罗麦特脚步通通走进院子的那一刻就知道将要有什么事情发生。抬了抬眼皮,祖父的眼光并没离开刚刚拿起的另外一本许多年前贩卖牲畜的商人遗忘在苏来肯村的笔记,上面写着如何与卖主周旋,将一头盛年的骡子说成苟延残喘,或者已经有了什么不治之症,骡子的主人惶恐地把手中的缰绳乖乖递过来,买卖成交。
哈米卡?薛斯看了又看,读了又读,简直以为记笔记的那位商人已经通晓了世界上所有人的心理活动,这样的东西怎么能舍得放下呢。那个流氓,将军华利拉,带领着他的队伍把苏来肯村闹得鸡犬不宁,孩子们被大人捂住嘴巴,女人们瑟缩着躲在墙角,胆小的男人一阵风从村庄里跑了出去,再也不肯露面,只有猎人阿道夫?阿伯罗麦特手持一把旧式猎枪慌慌张张来找祖父哈米卡?薛斯。
这是德国作家伦茨的一本小书《我的小村如此多情》里的一篇故事,开篇便请出一位喜爱阅读的老祖父。我能想象出一个阅读者的形象,发白的胡须在风中飘扬,大地静穆,村庄静穆,书写者站在离村庄不远的地方安静地看着这座村庄。就像现在,我坐在鲁院的室遥想千里之外的我的村庄。田野里的麦子开始拔节,有零零散散的几个农人扯着塑料水管在灌溉麦田。麦子的根部,由于干渴而发出吱吱的啜吸声,像极了村妇敞开乳房奶孩子的声音。几条流浪狗,在主人远去他乡之后反而更加自由,在麦田与油菜花的金黄里狂奔,表达爱情。
阅读的发端不知从何而起,单从我自己来说只是稍微有些记忆,堂兄赖五家有很多藏书,虽然大我几岁却并无隔阂。早晨出门去,怀里掖着一本残书出来,躺在柴草窝里开始阅读。捻军,年初夏,在离我们村百里之外的菏泽高楼寨与僧格林沁马队相遇,在五月的麦田里浴血拼杀,取得全歼余人的重大胜利。
叙述的重点不在这里,在猎人阿道夫?阿伯罗麦特一通说教之后,祖父,哈米卡?薛斯亲吻了他的书,放进一个隔火耐热的石壶,接着拿起他的猎枪,并且背了一块巨大的熏肉,两人走出房子。战斗地点在一间靠近村口的狩猎屋里,就在华利拉必经的路上。啊,这就是战争,在正规部队的眼里是一座又一座失守的城池,而在村庄人的眼里就是我们生活的家园。硝烟四起,谁能阻挡这恶魔一般的洪流呢?我们只能背负一只单薄的猎枪守卫在村口,刺槐花开放,老河滩上的杞柳丛藏着鸟的叫声,虫的私语。来就来吧,看我们的老祖父不也须发皆白整容以待,村庄里的土墙也挺直腰板,企图迎向呼啸而来的子弹。
伦茨的叙述有些乖张,要不如何忽略了那些身强力壮的男丁,单单将一位风烛残年的老者推将出来。我们的祖父,哈米卡?薛斯束了束腰带,正要在一扇隐秘的窗户后面做掩护,将枪口对向来犯之敌——可怕的是,他的脚趾开始冻得厉害,四处推开东西希望找个东西来生个火,用来取暖。就在这时,一本书出现,轻便、漂亮的一本小书。
危险越来越近,木窗前的猎人阿道夫?阿伯罗麦特紧张而激动,华利拉的脚步越来越清晰,而我们的祖父啊,正陷入阅读的魔幻丛林。此时,战争是远的,戒备是远的,世界上的一切纷扰是远的,唯有书里的情节如此扣人心弦,让人欲罢不能。
我有很多时候陷入这样的阅读,饥饿的小虫子慢慢安静,变成虚化的食物,刺骨的冷风渐变为柔软,温暖一点点在身体里上升。我一度认为博尔赫斯所说的天堂是一座图书馆无可非议,人一旦沉浸在阅读里,灵魂也随之飞升,越过寒冷、饥饿、征战、孤独,重新回到母亲温暖的襁褓。许多年过去了,我曾经一度中断的天堂之路开始重新接续,而阅读所产生的影响也愈来愈深刻。
人有时是能把自己镶嵌在永恒的时间里的,即便是片刻,也因沉浸或者融入而不朽。譬如阅读。
华利拉的部队终于接近了狩猎屋,一百米,五十米,三十米,猎人阿道夫?阿伯罗终于忍耐不住,开始拼命射击。结局是,连半个沼泽恶棍也没有射中,猎人的粉红色大耳朵其中的一只被子弹射穿。阿道夫?阿伯罗麦特捂住受伤的耳朵,奋力打开一扇窗,一跃跳出,消失在灌木丛中。
这时的村庄只剩下一位德高望重的老祖父——其实每一个村子里都有一个或者几个这样的人,他们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村庄一天天变老,世事一日日更迭而村庄永在。华利拉的到来并没打断祖父哈米卡?薛斯的阅读。
生气的华利拉说:“你这只老蜥蜴,我现在要把你分成两半,而且是慢慢地分。”
“还只剩下一页,老天呐,连三十五行都不到。”祖父说。
华利拉把枪管对准祖父的脖子说:“你这根臭驴蹄草,我要用子弹把你射得粉碎。看好,这只猎枪已经扣上扳机了。”
“好好,马上好,”祖父哈米卡?薛斯说,“还有十行,然后一切就搞定了。”
我觉得一定没有这样愚蠢的将军,在听完祖父的话之后吓得扔下他们的猎枪,赶忙逃回他们原本的地方。但我知道一定有这样的阅读者,在巨大的变故前醉心于阅读,忽略了伤痛及其它。
宋长征散文集《乡村游戏》
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宋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