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小芬是合租一间房的室友,但不住一起,那天晚上我喝了酒,当时一时冲动,就去了她的房间,然后把她推倒在床上……当时我想跟她发生X关系……”,年8月份,江苏无锡市一检察院公布一起男女合租房内发生的强奸案。
(案件来源:中国检察网)
一、案件基本情况
小王是无锡人,今年41岁,他在无锡一家食品厂工作。由于自己的家离食口厂比较远,故而就在工厂附近的一个小区里面租住了一间房。他在租住的时候发现,屋子里还有一个女租客,也就是说,她跟小王是合租的室友。
平日里,小王正常上下班,也是本分守已的男人,虽然小芬是个女室友,但是小王只是远观,没想过要去对小芬怎么样,而小芬对这个男室友也渐渐放松了警惕。
中国自古流传一句话,孤男寡女同住一室,这句话此刻用来形容小王与小芬的状态十分贴切。相信很多朋友都想过有一个合租的女室友,估计40岁的小王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他没有想到,自己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年7月4日晚,小王在外喝酒后回到租住的房间,都说酒壮怂人胆一点也不过,小王跌跌撞撞的进屋后看到小芬的房间门没有关,于是就进到了小芬的房间,并把她推倒在床上,然后摁压着小芬的小臂与手腕,强行的亲小芬的脸。
当时酒精在小王身上的作用显现出来,很明显酒后乱性,他想与小芬发生关系,但是由于小芬的激烈反抗,最终他放弃了继续犯罪,此后小芬报警,小王被赶来的警察带走了。
二、小王因涉嫌强奸被起诉
对于小王涉嫌强奸一案,公安机关在抓走小王后,他自己也如实供述了相关的情况,对此:
1、小王承认了酒后想与合租女室友小芬发生X关系的意图;
2、小王也承认了自己实施了暴力的行为,他先是推倒了小芬,然后按压住了小芬的手,并强行地亲了她;
3、小王对自己的行为认罪认罚;
最终该检察院认为:小王的行为是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检察院也认为小王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了强奸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另外也认定小王有坦白的情节,可以从宽处罚。年8月份,该案移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三:男女合租,靠谱吗?
曾在网上看到过一篇传说是由“丁香医生”所写的女生独居的注意事项,提及快递、外卖的时候起个男人用的名字;屋内备着防狼喷雾;以及不要轻易与男性合租之类的善意提醒,从安全的角度来看,所列事项还是比较靠谱的。
而接下来要说的就是,与男性合租靠谱吗?
在此靠谱的事情不说了,说些不靠谱的吧,例如有人说可以换换灯泡、疏通马桶啥的,说真的,现在租房哪用租客去干这些;我们认为人性本恶,但是在这个社会上绝大部分的人都是善良的,其中当然包括绝大部分的男人。
我特地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很多网友在回答“男女合租是否靠谱”这个问题时,为了吸引眼球,他们会以女性的身份,虚构一个高大、帅气、干净、阳光的合租男室友,并逐渐发展成为男友的“浪漫”爱情故事;
同时我也看到,有男性网友分享的,故意炫耀自己是如何将一个乖巧、可爱、懂事又好看的的合租女室友推倒的一夜情“狗血”剧情。
这样故事有吗?我持怀疑态度。当然,我们应该用善意去对待这个社会,对待在社会里活动的人们,但是善意不代表傻!该有的防备、该有的态度我想还是不能少的,因为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的人生不容有失。
下面说二个近期发生的与合租相关的案例:
一男女合租房浴室被男性室友安放针孔摄像头。近期,江苏一女大学生小丁在租房居住时发现可怕的事情。她住的屋子是七人合租的,其中有男有女,而小丁最近发现浴室里面有一个针孔摄像头,发现后她就报警了,后来警察侦查发现,原来是同租的一个男性室友安装的,而且已经偷拍了一年之久;
案发广州,一女子遭合租室友的男性朋友猥亵。据警察调查发现,原来该犯罪嫌疑人小赵因为被朋友开玩笑说胆子小,为了证明自己胆大,于是在酒后猥亵其合租女室友。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制猥亵案,小赵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看完上述的案例,相信大家对陌生男、女合租是否靠谱有了自己的认识。个人建议:
1、对于女孩而言,除非没有选择,否则尽量不要与陌生男性合租,特别是一男一女合租的情况;
2、如果遇到房东将屋内其他房间租给陌生男性,为了安全可以选择搬离;如果不行,一定要时刻关好门窗。在网上看到有提议说女孩子在外租房住,需要买一件下面这样的防狼顶门器,可以考虑一下。
3、如果有条件,可以在床头准备一瓶防狼喷雾。不知道网上是否有卖此类产品的,仅用于防身,个人觉得还是可行的。
(以上仅从安全角度,并不存在对男性歧视,毕竟现实生活中男女合租中,如果发生犯罪行为,绝大多数为女性受害者,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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